一、报到时间
被我院正式录取的本专科新生于2009 年 9 月 1 日— 2日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或发传真(传真:028-87953066)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我院请假。逾期未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学院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郫县团结镇学院街65号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邮编:611745
三、收费项目及标准
备注:1.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川价函(2009)115号]审核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2. 代管费包括:教材费650元,代购卧具费400元,军训服装及伙食费380元,身份证办证费及户口卡费35元,体检费75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0元/人·年(按国家规定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合计1580元。3. 商业保险60元/人·年(自愿)。
四、党团组织关系
党、团员请带党、团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党委转至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部,持此介绍信直接到四川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团员组织关系由所在单位团委直接转至共青团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委员会,并带上《团员证》及相关材料。
五、户口关系
按照四川省公安厅及成都市公安局有关户口改革的意见:“四川省内招生的普通类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实行自愿的原则,可将户口保留原籍”。成都市区生源的学生一律不迁户口,对其他愿意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户口迁移证并带上身份证(如无身份证要在迁移证上注明未办、丢失等)。户口迁移必须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和“非农业户口”或“农业户口”印章,填全身份证号码,迁移证上有涂改之处必须加盖校对章。户口关系一律转至成都市郫县团结镇学院街65号: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报到时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和免冠彩色1寸照1张(如无身份证,需由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注明原因),照片交学院保卫科。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上的姓名务必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字迹清楚,出生年月不得有误,私自涂改无效。新生入学时将户口迁移证交由保卫科验收,合格后,由公安局统一照相(户籍管理使用)。若当地公安机关对学生户口迁移另有规定的,请按当地公安机关的要求办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高中档案如当地招办未要求统一寄送的,由学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中学领取,进校后统一交学生处。
2. 请将自己的准考证带上,以备入学后填写学生登记表时使用。《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学生信息表》交学生处。
3. 请学生自备1寸免冠照片8张、2寸免冠照片8张,以备入学时使用。
4. 学院实行公寓式管理,为了给学生提供方便,床上用品由学院筹备(棉絮2床、被套2张、床单2张、枕套2张、枕头1个、垫褥1张、蚊帐1个)。
5. 凡就读我院的学生,在每学年度报到时需一次缴清学费、住宿费、代管费等费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不交纳学费的不予注册。若途中带现金不便,可在入学前将学费等通过银行汇款。收款单位: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开户行:郫县高新农村信用社,帐号:022305000120010002759。也可存入全国联网的银行,如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携卡来学院进行刷卡交费。在来院途中,请注意人身安全,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及现金,不要相信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提出的现金要求!以防受骗上当!!
6. 我院9月1日至2日在成都火车北站设有新生接待站,有专车接送新生到校。在成都市五块石汽车站、昭觉寺汽车站、城北客运中心、北门汽车站、五桂桥汽车站、十陵客运中心、荷花池汽车站、设有新生接待咨询人员,指引乘车路线。提前或延后来校的新生自行到校。
7. 我院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招就处:028-87953080 学生处:028-87953081 87953065 教务处:028-87953093 院办:028-87953896
8.公交路线图:
成都火车北站乘36路公交至九里堤公交站转362路直达我院;
成都郫县公交站乘360路公交直达我院;
成都金沙车站乘305、320路公交至犀浦镇犀浦路口站转310路直达我院;
成都西门车站乘221路公交至犀浦镇团结路口转310路直达我院;
成都五桂桥车站乘4路公交至茶店子公交站转转310路直达我院;
成都五块石客运站乘226路公交至大丰客运站转747路公交直达我院。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2009年7月 |